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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16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永涛在会上介绍,噪声是主观的听觉感受,为了让群众像了解环境空气质量数据一样,看到声环境质量的数据,全省将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具体目标是,16市在2025年1月1日前声环境功能区全部实现自动监测并公开监测数据。为确保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首先就是要保证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核定工作。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核定工作和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济南、青岛两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
第二个阶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14地级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并编制全省16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清单,统一纳入国家声环境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淄博、潍坊等6市的省级现场核定工作,其余8市将于9月底前完成省级复核。此外,济南、青岛市要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两市正在按照工作进度有序推进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目前青岛市已完成6台(套)。
第三个阶段,2024年6月底前,14地级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目前,德州市已完成10台(套)、烟台市已完成19台(套),滨州市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市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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