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肉类、海鲜等摊位前,摊主们都会打着一盏盏的灯照亮自家的产品,令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鲜灯禁令”发布后,我市各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如何?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市场发现,商户使用生鲜灯仍较普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生鲜灯提亮肉质色泽
商户用灯情况较普遍
唐蔡便民生活市场内,生鲜档口使用生鲜灯。记者李爱华 摄
8月3日,记者来到武昌才茂街便民生活市场,在肉产品商铺集中分布的区域内,有上十个摊位都使用了生鲜灯,一般摊位都悬挂了二三盏生鲜灯,面积大的摊位则挂了一排五六盏生鲜灯,猪肉、鸡肉等肉产品在红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鲜美红润……
在洪山区徐东馨苑生鲜市场,记者看到,该市场生鲜灯的使用也较普遍,除了生鲜制品摊位,一些熟食摊位也用上了红色灯光的生鲜灯,让熟食看起来更诱人。
记者注意到,该市场蔬菜区摊位使用的是白色照明灯,和生鲜摊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市民刘女士表示,自己经常来这里买菜,要买肉类制品,朝亮红灯的摊点走准没有错,灯的颜色已经将不同的菜品标记出来了。
在生鲜灯照射下,肉品看上去十分新鲜红润。记者李爱华 摄
此外,记者还探访了汉口江岸区益利合生鲜市场、后湖生鲜菜市场;江汉区唐蔡便民生活市场、北湖生鲜市场,在这几家市场内,泛着红光的生鲜灯也十分普遍。
在唐蔡便民生活市场,记者在生鲜档口一猪肉摊位看到,猪肉在生鲜灯的照耀下颜色非常红润,但是把猪肉放到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经营肉铺近20年的陈先生表示,使用生鲜灯后,肉品的卖相看上去好一些,就跟人化妆一个道理。陈先生坦言,过去商贩都用普通白炽灯照明,后来这种美颜灯才渐渐流行起来,市场上其它商户都在用,自己也就随大流了。
给生鲜产品补光影响判断
市民支持取消生鲜灯
农贸市场内,不少商户使用生鲜灯。记者李爱华 摄
据了解,生鲜灯本身不会对食品产生危害,如果商品质量合格,使用生鲜灯只是提升产品“卖相”的一种营销手法,但如果不良商家利用生鲜灯销售“以次充好”的甚至腐烂变质农产品,其“浑水摸鱼”行径就容易被掩盖。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或者不合格食品。
探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买菜的市民,大家都对取消生鲜灯表示支持。
市民吴女士称,她曾经有过一次吃亏的经历。在生鲜灯的照射下,摊点上的肉看起来很红润,可买回家后再看,肉的色泽却不是很新鲜。“显然是生鲜灯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误导,让消费者无法分辨肉的新鲜程度,存在隐患。”
吴女士表示,从此之后,她再买肉就多了一个心眼,将肉拿到日常光源下查看。对生鲜灯禁令,吴女士表示支持,希望这个新规能尽快落实。
过渡期内加强宣传自查自纠
新规实施后拒不改正会被处罚
记者探访时了解到,多数从事生鲜食品销售的摊主已经知晓了“生鲜灯将被禁用”的新规定。在江岸区后湖生鲜菜市场,摊主胡先生表示,商户都不用生鲜灯,大家做生意公平竞争,不要再“卷”了。
在益利合生鲜市场,多位摊点称,市场管理人员已经上门打了招呼,宣传了新规定,大家心里已经有了相应的准备。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前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相关检查,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新规定,劝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及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保障新规定按时落实生效。
据悉,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被给予罚款处罚。
新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长江日报记者李爱华 实习生黄宇程)
【编辑:赵可】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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